

这两年土地流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方式,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。但是很多人看中的不止其中的土地收益,还有国家财政给予农业发展的大额补贴!
因此为了防止土地“农非”,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,2017年国家在土地承包方面的最新政策规定,以下几种情形的土地流将再也拿不到补贴了······
1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有关规定,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、行(蓄)洪区、湖垸、河道等已经围垦、种植作物的土地,不能获得补贴。
2、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(草)补贴的土地,不能获得补贴。
3、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,长年抛荒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。
4、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,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。
5、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。
6、成片粮田为设施农业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,不予补贴。
7、非农业征(占)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。
8、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。
农稼汇提醒:补贴对象原则上是发给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,但如果有书面合同规定的除外。如果是口头协议,或者是合同上并未注明补贴归谁,那么后面的补贴归属将会很麻烦,因此在流土地时,一定要写明补贴的归属!